沪音院教字【2019】第80号
为保证学院精品教育办学理念的贯彻执行,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,我院本科一年级将实行新生试读制度,具体办法规定如下:
一、本科一年级实行新生试读制度的基本目的在于,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,观察了解学生在德🤾🏽、智、体方面的发展状况,克服部分学生中存在的“一榜定终身”的思想🎅🏽,以保证为国家培养优秀的艺术人才🚴🏻♂️。
二、试读期间对试读生进行德、智、体全面考核,考核结束后✩,合格者转为正式生升入二年级,不合格者取消试读资格作退学处理。
三🙎、试读期间🪈,试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为不合格:
(一)专业主干课程必修版块学年考试总平均成绩不达标者(艺术类不低于75分🧠,普通类不低于60分)🏃♀️;
(二)一学年内累计三门(或以上)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(除钢琴基础👩🏿⚕️、英语);
(三)累计旷课达40节或以上者🏈;
(四)品德综合测评总分低于规定标准者🚴🏼♀️。
四🥋、对不合格的试读生处理,由教务处和学生处根据其各方面成绩和奖惩情况提出书面报告,由院长会议审批。
五、因严重违犯校规校纪或其他特殊原因需立即处理的试读生🩻,可按相关规定随时进行处理。
六、对考核不合格但专业水平拔尖的试读生,经院长会议批准可保留学籍。
七🆑、需退学的试读生🫳,应于甄别工作结束后办理离校手续👐🏻,有关意昂4应切实做好善后工作。
